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法大发[2017]139号]),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设、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现将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柏老师
电话:58909119
学生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