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武装部和学生工作部(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党团建设指导,学业辅导,学生资助管理,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研究生档案管理,国防教育等。
一、综合科
主要职责:
(一)负责部(处)公文的起草或审核工作,撰写部(处)领导讲话稿,指导各科室的公文处理;学校各部门或本部门文件的下发、外发工作;
(二)负责全校性重大会议、主管校领导临时召集的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部(处)领导及科室做好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
(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外单位领导来部(处)指导工作,参观交流及食、住、行的安排工作;
(四)负责部(处)公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开具部(处)办公公函、介绍信、证明等;印信工作过程中文书存档工作;
(五)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听证、申诉、违纪处分解除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二级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建设、维护、信息管理等工作;
(七)协调有关科室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工作;
(八)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部(处)值班安排;考勤、各类报表工作;各科报刊、书籍的订阅、分发工作;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购置、经费的计划、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思想教育科
主要职责:
(一)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素质教育计划、网络思政教育);
(二)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三)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四)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分析;
(五)开展年度奖学金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并进行表彰;
(六)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
(七)辅导员队伍准入、考核、培训、科研及表彰。
三、学业辅导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生学业辅导日常工作: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条件保障、考核评估等;
(二)统筹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学生骨干等队伍管理工作;
(三)协调教学、学生工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的联动合作;
(四)搭建学业辅导的网络、项目等服务平台。
四、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新生的入学教育以及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
(二)对研究生的思想动态进行调查研究和策划、组织、协调,检查各项研究生思想教育活动;
(三)指导、协调各院研究生德育工作的开展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四)管理在校研究生的档案,主要包括档案材料的归档、学生档案的借阅、毕业生档案的邮寄以及遗留档案的管理;
(五)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六)负责学院路校区勤工助学岗位的核定、分配、管理以及工资的发放工作;
(七)处理研究生日常思想教育出现的突发事件;
(八)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九)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及使用工作;
(二)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毕业生和银行签订还贷协议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四)负责拓展社会各界资助渠道,吸纳社会各界奖助学资金,做好社会各界奖助学金的实施与发放工作;
(五)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申请的审核、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
(六)承办赴基层单位工作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的办理工作,“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减免学费等落实工作;
(七)指导勤工助学与服务中心及自强社开展工作;
(八)其他资助工作。
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主要职责:
(一)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讲授、案例研讨、体验活动等方式,提升大学生的心理素质;
(二)组织团体心理辅导。促使学生在交往中通过观察、学习、体验等方式认识自我、探讨自我、接纳自我,调整改善与他人的关系,发展良好的适应能力;
(三)个别心理咨询。利用心理咨询的原理和方法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心理困惑;
(四)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通过普查、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学生,并及时干预。
七、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下设就业管理部、就业创业指导部、综合事务部。
一、主要职责:
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就业工作信息化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活动;就业人员培训、就业指导科研等工作。
二、具体业务范围:
(一)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就业创业咨询、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系列讲座、“就业与求职”和“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两门选修课开设,《法大就业导报》编辑。
(二)就业创业管理工作:我校就业政策制定、毕业生就业推荐、校园“双选”活动组织,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方案编制上报、落实派遣,毕业生违约处理及改派办理。
(三)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毕业生户口档案保存工作;就业信息阅览、招聘信息查询;简历制作、求职信息发布。
(四)就业市场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五)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和就业创业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毕业生求职信息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发布。
(六)组织开展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活动。
(七)学校就业指导人员的培训、就业指导科研工作的开展。
三、服务对象:
本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年级在校学生;本校往届毕业生。
符合国家规定、可以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会各界用人单位。
四、服务项目:
(一)对学生提供的服务项目
1.就业资料和信息阅览;
2.个人求职信息网上发布,网上就业信息查询;
3.介绍用人单位情况,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4.就业咨询、就业辅导;
5.组织校园求职招聘活动;
6.开设就业指导系列讲座,发行《法大就业指导报》;
7.其他相关项目。
(二)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
1.提供我校毕业生资料信息库,并逐步实现网上服务;
2.提供国家和我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办法的咨询服务,协助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
3.定期向用人单位寄送我校应届毕业生信息;
4.接待用人单位来校开展招聘及宣传活动,邀请用人单位参加校园招聘会;
5.多种方式发布用人单位需求、招聘信息;
八、创业学院
主要职责:
(一)政策宣传教育:上级有关部门及我校创业教育规划和政策的宣传;
(二)创业指导帮扶: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指导,以及对学生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实行帮扶;
(三)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并管理校内外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
(四)创业课程建设:协助教务部门和相关学院建设创业类课程;
(五)创业资源整合:整合学校创业资源,为创业学生提供具体支持;
(六)校政(企)合作:负责学校与政府、企业等部门的大学生创业合作沟通。
九、武装部
武装部与学生工作部(处)合署办公,是学校党委的武装工作部门,在学校党委、上级军事部门的双重领导下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本校的学生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应征入伍、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国防动员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积极宣传落实各项工作;
(二)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三)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制定学生军训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做好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大学生的安置和烈军属优抚工作;
(六)负责本校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七)组织和实施人民防空工作;
(八)拟制动员计划,做好动员准备工作;
(九)战时负责实施兵员动员,带领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