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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点击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及2023级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学校设立2023-2024学年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简称“助管”),现面向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放申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岗位工作时间:

2023-2024学年秋、春季学期,不含假期岗位,具体上岗和停岗时间另见通知。

三、申请流程

1、学校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核定岗位总数,并按学生比例分配到各二级培养单位。(各院分配名额见下表)

22023级硕士研究生于91日至8日登陆智慧法大,搜索“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助管。(操作流程见附件1

3、各学院辅导员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于911日之前审核,并按分配名额要求上报学校。(操作流程见附件2

4、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上报情况,进行分岗位分配并公示名单。

5、助管人员于926-27日报到,国庆节后正式上岗。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助管岗位申请工作,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确保本科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2.各用人单位应及时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认真履行考勤、网上申报工资等工作职责(以月为单位),及时上报助管人员的工作表现。

3.研究生申请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应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申请助管岗位,不能影响正常学业.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91


附表:

20232024学年研究生管理助理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学院

分配助管人数

法学院

20

法学实验班

17

民商经济法院

40

刑事司法学院

20

商学院

8

国际法学院

18

人文学院

7

外国语学院

4

法律硕士学院

40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7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8

比较法学院

12

人权研究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7

社会学院

5

国际儒学院

2

证据科学研究院

9

中欧法学院

10

数据法学研究院

2

纪检监察学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