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1号)、《关于启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与做好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49 号)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法大发[2019]113号),我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及二年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评选依据
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1号)、《关于启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与做好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49 号)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法大发[2019]113号)(附件1)进行。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2021—2022学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87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各院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各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
四、评选程序
(一)9月29日—10月4日:学生申请
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附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二)10月14日前:学院评审及公示
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答辩。学院对申请者的学习、道德品质、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初选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10月14日: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命名为学院+申请审批表,按学生年级从低到高排序;
2. 纸质版成绩单,排序应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排序一致;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所有字段均需填写;
4.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答辩情况、评审结果及本学院初审合格学生的基本情况介绍等。
第1项材料需电子版、第2项材料需纸质版。第3、4项材料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4日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fadazz@163.com,邮件命名为“xx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110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10月20日前:复审,提出建议名单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提出我校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建议名单。
(五)10月25日前:获奖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并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
(六)10月26日—11月1日:公示
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成绩的计算不得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联系电话:58909139
办公地点:主楼1105办公室
电子邮箱:fadazz@163.com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各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奖学金评审标准说明
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