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及首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辅导员工作室”成果验收
(一)学生处于2017年11月开展了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并设立了4个“辅导员工作室”资助项目和6个“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学生处将对该10个项目进行成果验收。
(二)该10个项目的申报人需于12月27日(周五)17:00前提交工作室建设成果材料(不少于2000字),内容应包括工作室成立以来(2017年至今)开展的工作及其成效。
(三)验收项目如下:
资助项目(4个)
序号 |
工作室名称 |
申报人 |
所在部门 |
1 |
“家”速度研究生学业辅导工作室 |
王家启 |
法学院 |
2 |
“明德立信”诚信教育工作室 |
顾永强 |
国际法学院 |
3 |
“雁阵计划”学业辅导工作室 |
李欣宇 |
商学院 |
4 |
“三省堂”学生成长工作室 |
赵云鹏 |
外国语学院 |
培育项目(6个)
序号 |
工作室名称 |
申报人 |
所在部门 |
1 |
“壹法”大学生微企法律风控创新创业工作室 |
管晓立 |
法学院 |
2 |
“心的起点”生涯规划工作室 |
曾蓉 |
法学院 |
3 |
“三ZHU”精准资助育人工作室 |
张艳萍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4 |
“职面人生”职业辅导工作室 |
苏宇 |
法律硕士学院 |
5 |
日新文化经典育人工作室 |
桑迪 |
社会学院 |
6 |
“石榴籽”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工作室 |
迪达尔 |
学生处 |
二、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和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通过支持负责人及其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研讨交流、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等方式,将其打造成为辅导员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学生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或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每个工作室应围绕某一具体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具体包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党建、新生教育、深度辅导、学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资助育人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等方向和领域。
2.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操作性、可行性强。
3.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应在选定的专项工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和实践基础。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
工作室采用负责人负责制,申报人即为工作室负责人。负责人应为我校一线专职辅导员(不含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工作须满3年。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建团队申报。若以团队申报,则团队成员不多于3人(含)。
2.申报数量
学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将重点建设2-3个工作室。每位工作室负责人限参与1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
3.申报方式
请各位辅导员积极申报,填写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并于12月27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cuplfdy@163.com(文件名“姓名+辅导员工作室”字样),同时将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交至主楼1107。
(四)评审与管理
1.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2. 第二批重点建设的工作室建设期为2年,学校将给予每年2万元的建设经费。
3.学校将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第一期经费将于2020年春季开学后拨付,第一年建设期结束后,将对工作室建设成效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年资助,不合格者下一年停止资助。
联系人:李蕾、刘鸿勋
联系电话:58909125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