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海南航空“情暖和谐校园·关爱困难学生”
服务计划的同学预定机票的通知
各位参加海南航空“情暖和谐校园·关爱困难学生”服务计划的同学:
为方便同学预定机票,经与海南航空公司沟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我校申请参加“情暖和谐校园·关爱困难学生”服务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11月9日之前报名的同学已可以预定机票;11月9日以后报名的同学自12月14日起可以预定机票。具体人员名单可到学院辅导员处查询。
二、适用航班日期:即日起到2013年12月31日。
三、购买方式
大新华大厦售票处(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大新华航空大厦A座一层),购买电话:(010)59157602
旅客通过身份验证后,根据提示信息到指定直属售票处完成出票手续,如旅客所在地没有售票处,可以通过银行汇款、电话支付形式完成出票手续。
四、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出票时另行支付。
五、适用票价:以航班票价表为准,以下参考优惠价格不含机建、燃油费。
类别 |
经济舱全票价区间 |
学生机票价格(单位:元) |
一 |
0-800元(含) |
150 |
二 |
800元-1600元(含) |
200 |
三 |
1600元-2500元(含) |
250 |
四 |
2500元以上 |
300 |
六、出票要求
客户单位提前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名单信息,在人员名单内的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少提前15天购买本产品。
七、退改签规定
由于此为特殊产品,所以出票后,旅客不得自愿签转、变更、退票,如发生不正常航班等不可抗力外部因素,旅客需要办理非自愿签转、变更、退票业务,则按照相关退、改、签规定执行。
附件一:关爱产品配额一览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