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年度年利达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8    点击数:

年利达奖学金系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在我校捐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宗旨为促进法学和法律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培养中国法学界最优秀的学子。根据双方协议,将正式启动有关2012年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法学本科生和二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办法

奖励名额:每年5名。

奖励内容:

1.每人一次性奖金人民币1万元;

2.在5名获奖学生中选出2名提供在年利达北京/上海办事处为期6个月的实习机会,并在实习期结束之前,从中选出表现优秀的实习生提供其毕业后转正的工作机会。

三、评审标准

(一)必备条件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2.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在全系/全院处于前30%;

3.品行端正。

(二)其他斟选考虑因素

1.在英语学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如在大学英语考级、TOFEL、GRE、雅思等考试中获得较高分数,在有影响力的英语竞赛中取得名次等;

2.在法学学习方面(尤其是在民商法、经济法和国际私法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如在核心法律科目的考试中均获得优异成绩,在有影响力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等;

3.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如具有较强的组织才能、较突出的社会工作能力等。

四、评审程序

(一)本次共推荐60名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法学院14名、民商经济法学院14名、国际法学院12名、刑事司法学院12名、比较法学研究院1名、法律硕士学院5名、中欧法学院2名。

(二)各学院于10月25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汇总到学生处。并提交以下相关评选材料:

1.中英文简历各一份;

2.学习成绩和排名;

3.品行评定;

4.两名教授的评语;

5.其他证明资料(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考试成绩证书的经核实的复印件);

6.年利达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7.学院同时提交汇总名单的纸质版签字盖章以及电子版。

(三)学校将材料寄交年利达律师事务所,评选委员会对候选学生进行初审,选出30名学生参加面试;

(四)笔试面试由评选委员会委员主持,面试语言为中文及英文,可采用远程视频及语音的方式。评选委员会委员依面试结果评选确定5名获奖学生。

附件年利达奖学金申请表.doc

联系人:校友办 王福春 电话:58909045

学生处 熊元林 电话:58909125

学生处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