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4号令精神,全面实施《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3-2015年)》,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提升辅导员工作专业化水平,市委教育工委将依托北京高校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北京化工大学)举办“学生发展辅导与就业”专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学生发展辅导与就业
二、培训时间
2013年6月5日(周三)-6月8日(周六)
三、培训地点
北京化工大学主校区校内(北三环和平东桥)
四、培训规模
本次培训人数为60-70人,若报名人数较多,按照报名顺序确定。
五、参加人员
北京高校具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的专、兼职辅导员,包括院系副书记、学工组长、研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每校限报1-2人。
六、报到时间和地点
2013年6月5日(周三)上午7:30-8:40,北京化工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会议室。
七、相关费用
培训费由市委教育工委支付,基地统一安排学员工作餐。
八、组织管理
培训采取“大班管理”与“小组优化”。大班统一进行课程安排和学习,班主任全面负责整体教学运行和保障。小组形式利于日常学习、交流活动,每个小组设有1名组长和联络员,协助班主任进行小组管理,负责上传下达、内外联络,提供条件保障和服务。
培训期间,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如缺课超过2次,不予发给结业证书;如确有工作与培训冲突或突发事件需请假,必须提交由所在学校学工部长或研工部长签字的请假条。
培训期间,学员应根据专题培训中涉及的理论和方法,结合自身实际,提交1份发展辅导课教案(10分钟授课内容),并于培训结束前以“学校+姓名+发展辅导课名”命名发送至buctfz2013@126.com,我校辅导员基地将汇编成册。
请各高校于5月31(周五)下午四点前将参加培训辅导员回执(附件1)加盖校学工部门公章,传真至北京高校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北京化工大学)处。
请参加培训辅导员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电子版至北京高校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北京化工大学)指定邮箱。报到时,请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登记表、2张免冠二寸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和姓名)。
电子版可从宣教之窗(http://xjc.bjedu.gov.cn/)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朱冬香 联系电话:64435217
传真:64435217 电子邮箱:buctfz2013@126.com
QQ群:北化发展辅导培训 (298315148)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