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24号令)精神,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高校心理危机干预人员队伍的实际操作能力,市教工委决定举办2013年北京市普通高校心理危机干预专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高校从事心理相关工作的辅导员(含研究生辅导员、本科生辅导员)、德育教师与工作人员,每校推荐1-2人。
二、培训内容
(一)大学生自杀危机的现状及危机识别预防
(二)CBT在大学生情绪问题调节中的应用
(三)大学生常见心理疾病的诊断与预防干预
(四)高校心理危机干预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五)关于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精神卫生法解读
(六)团体心理辅导技术
(七)辅导员积极心理调试
三、培训方式
培训工作秉承理论联系的宗旨,通过专家讲授、经验介绍、分组讨论、模拟拓展等方式,以期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目的。
四、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4日—6日(12月4日上午8:00-8:45报到,6日下午结业)。
报到地点:紫玉饭店(海淀区增光路55号)一层大厅
培训学员可在北京市区乘坐公交车至花园桥南站下车,或乘坐地铁至6号线花园桥站。
(二)培训要求
学员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应由学员单位出具证明报培训组织单位批准;无故缺课半天以上者,不授予“培训结业证书”。培训工作由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高校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组织实施。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结业证书”(报到时请提交1寸彩色照片2张,并在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三)培训经费
学员无需缴纳培训费,食宿由基地统一提供。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报名的辅导员于11月26日下午四点前将参加培训报名表纸质版交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cuplxsc@126.com。
电子版可从宣教之窗(http://xjc.bjedu.gov.cn/)公告栏下载。
20131119关于举办2013年北京市普通高校心理危机干预专项培训班的通知.doc
联系人:张金磊 联系电话:9119
学生处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