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联合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8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此次征文活动。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本次征文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征文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起止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
(三)征文要求
1.征文活动主要面向全国高校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投稿流程:2013年9月—11月,登录中国校媒网“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3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传播活动”专题,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文章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studentreporter@126.com(官方邮箱)、bulujun888@163.com(校方信箱)。同时,需以“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为主题发布新浪微博,并@三位好友及官微。
征文来稿也可邮寄至北京东城区海运仓胡同2号中国青年报社,并标明“助学·筑梦·铸人”征文活动收,邮编100702。
(四)征文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主办,各省、各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办。活动采用自然投稿的方式,最后由征文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经过初评和终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活动期间,优秀文章将刊登在中国青年报和中青在线网站上,并由中青报官微、中青报大V等联合推广。
三、征文表彰
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2013年12月,经由征文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特别奖1名,青春励志奖50名,杰出奖20名,优秀奖100名。1名特别奖获得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于2014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50名青春励志奖获得者将获得在中国银行的实习机会,实习结束后由分行行长撰写实习评价;杰出奖和优秀奖除稿费外,还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可在校园网学生处网站(http://www.cupl.edu.cn/xsc/index.jsp)上查阅和下载。
附件:各学院报送征文数量
联 系 人:卜路军
联系电话:58909139
电子邮箱:bulujun888@163.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6日
附件:
各学院报送征文数量
(最低要求)
学 院 |
征文数量 |
法学院 |
4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4 |
国际法学院 |
4 |
刑事司法学院 |
4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4 |
商学院 |
4 |
人文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3 |
社会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 |
总计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