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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评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教育部思政司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3月1日

三、参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年;

  3.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五、参选方式

1.由各学院组织推荐同学参选,每个学院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于2014年3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送至主楼110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uplxsc@126.com

2.学校将从推荐的人选中择优推荐至教育部。

六、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学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联系人:张金磊 联系电话:58909119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报名表.doc



学生处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