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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科级领导岗位聘任条件公示
发布时间:2014-10-10    点击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处级以下非教学科研岗位换届聘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聘任办法》(法大发【2010】2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基础上,现将我单位科级领导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任职条件

人数

1

综合科科长

全面负责综合科工作,协助处领导做好日常综合性事务工作,包括本科新生迎新协调、学生违纪处分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以及武装部相关工作等。

1.中共党员;

2. 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服务意识;

3. 热爱并了解学生工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符合《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聘任办法》(法大发【2010】2号)文件中聘任条件的规定。

1

2

思想教育科科长

全面负责开展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评奖评优工作,负责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的组织筹备工作以及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工作等。

1

3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协助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档案管理工作、勤工助学等工作,代表学生处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工作等。

1

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国家和社会奖助学金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发放困难补助,指导自强社和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开展资助育人活动等。

1

5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

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开展课堂教学、个别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系列活动等,培养和增进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

1

6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部主任

协助开展全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包括开展职业指导与就业咨询活动,开设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举办就业(创业)指导品牌活动,评审及管理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总结宣传毕业生就业先进典型,指导职业类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等。

1

7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场信息部主任

协助开展全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就业管理及就业质量监督反馈工作。包括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业实习基地建设,收集和发布就业(实习)信息,组织用人单位校园招聘活动,毕业生就业推荐,编制就业方案及就业报到手续办理,编制发布全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及反馈工作等。

1

8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综合事务部主任

协助做好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日常综合性事务工作,包括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及总结,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就业特色项目和就业课程提升项目建设,西部基层就业毕业生评选及表彰,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评优表彰工作,年度就业工作会组织等。

1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如有意申报者请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向学生工作部(处)报名。

联系人:周佳磊

联系电话:58909119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