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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普法助成长——我校研究生赴十九中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课堂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4-06-2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我校与北京市第十九中的战略合作,2024年6月19日下午,我校法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连佳玮、徐佳钰赴北京市第十九中学,以“行政司法案例评析”为题与同学们展开线下分享交流。

图为连佳玮同学为同学们进行行政司法案例解析

课堂围绕着知识辨析:三大诉讼之行政诉讼、情景回顾:生活中的行政法、案例评析:“斑马线之罚”三大板块展开。

首先,连佳玮同学带领同学们通过辨析三大诉讼,厘清三大诉讼的定义,明确三大诉讼主体、诉讼目的、诉讼程序中间的区别。然后,连佳玮同学带大家回顾了“生活中的行政法”。最后,同学们阅读了“指导案例90号: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的材料,熟悉了案情后,针对“本案的案涉主体有哪些”“案件的焦点问题,也就是主要争议点是什么”这两个问题展开回答。围绕着原告是否应当停车让行、行人是否正在通过的问题,回顾了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也讲解了最高法裁判要点关于“正在通行”的理解。

 

图为连佳玮同学解析三大诉讼的区别

 

在本次课堂的尾声,连佳玮同学进行了小结。首先,行政程序的设计既是为了确保公正性,也应当考虑到实际效率;其次,实体法律规定一定是在平衡法益,当我们对于法律原文的理解出现分歧的时候,应当回归到立法原意,探究条款背后所侧重保护的法益。

 

课程小组成员课后感悟: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名研究生能有幸参与学校与北京市第十九中学的普法交流活动我们感到由衷的兴奋和自豪。这次活动不仅是对我们学校与附属中学深化合作的生动体现更是我们亲身实践法治教育的宝贵机会。在课堂上我们试图由浅入深地从自行车、电动车相关法规引入,系统讲解了相关法规引导学生结合生活案例思考违法后果并开始介绍行政行为的构成。在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中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积极参与和强烈兴趣。我们也深深体会到只要采取恰当的教学方式法治教育一定能让同学们收获一定的法学专业知识。作为法学专业的研究生我们既体会到了教授知识的乐趣,也强化了自己对于专业只是的理解。最后,衷心感谢北京市第十九中学的老师们!

 

课程小组成员:连佳玮 徐佳钰

图片:徐佳钰

文字:徐佳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