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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9-10-28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牢固树立广大青年不忘初心使命的责任意识,1025日下午,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我校昌平校区刘皇发报告厅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李广宇,政治部宣教部部长连丹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兆法,我校党委书记胡明,副校长李秀云出席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相关负责人、我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参加报告会。会议由李秀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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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我校召开 摄影/尹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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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我校召开 摄影/尹建峰)

报告会上,李庆军同志生前同事、河南高院民一庭副庭长高光,河南日报记者周青莎,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亮伟,李庆军同志妻子马凤实等报告团成员,深情追忆了李庆军同志身患重病仍忠诚履职、心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事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感人事迹,立体展现了这位新时代模范法官的高尚品格与光辉形象。

随后,举行了全国模范法官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河南高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国政法大学校领导及师生代表参加座谈会。他们表示,李庆军同志用生命践行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热爱、对司法事业的不懈追求,他的事迹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最好诠释,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和标杆,铭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向往,永葆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信仰,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力量。

据悉,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他身患重病仍忠诚履职,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李庆军同志的事迹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中共河南省委追授其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日前,中央政法委专门发出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现场师生认真聆听报告会,被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深深打动。民商经济法学院陈治君在报告会表示,于我看,忠诚履职,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短短十六字的厚重内涵,可能是我们一生都无法企及的高度。但李庆军法官却以一生实践了这样的崇高理念。作为一名法大学生,一定要牢记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的誓言,学习李庆军同志忠诚担当、不忘初心的良好品质,努力拼搏、奋勇前进,成为对社会、对法治中国建设有用的人。国际法学院孙芊月会后表示,李庆军纯粹的内心与忘我的境界在我们心里点燃了一盏明灯,永不熄灭,引领着我们砥砺前行。这是共产党员对初心的坚守,这是人民法官对使命的坚持,这让我触摸到了当代法律人关于伟大最真实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