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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签署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6-12-21    点击数:

为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12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举行。越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建华,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陈熙明,办公室主任陈延文,审管办主任王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处处长卢少华,学生处副处长兼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解廷民,学生处副处长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卜路军,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王洪松,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尚武出席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上,陈熙明与卢少华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共建协议书”,万云峰与卢少华共同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卢少华对于能与越秀区人民法院建立共建关系表示感谢。他介绍了学校的历史发展、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校训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他表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共建,将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促发展,有利于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按照共建合作协议的要求,发挥科学研究、师资力量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法院的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尽绵薄之力。

万云峰在讲话中表示,越秀区人民法院将努力做好“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共建将有利于教学相长、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法官队伍的业务水平。法院为学校的学生实习提供平台,为实践教学提供渠道;法院将依托中国政法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学资源,进一步提升法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