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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学院路校区)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4    点击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2014-2015学年度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现开始进行寒假留校研究生(学院路校区)的统计工作,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填写《2014—2015学年度寒假期间留校研究生工作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及《2014—2015学年度寒假期间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并加盖二级培养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5年1月9日(周五)前报送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寒假留校研究生统计范围为春节前(2015年2月19日前)在学校的研究生或者寒假期间至少连续10天在学校的研究生。

为让寒假留校研究生度过一个温馨、愉快的春节,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的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58908091

地址:学院路校区3号楼107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附件1: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1).xls

附件2:2014—2015学年度寒假期间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