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解决就业过程中的经济困难问题,鼓励他们积极就业。日前,学校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方案,以2016届普通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不含推免生、国防生、应征入伍学生)为补助对象,获得补助的学生总数为388人,补助总金额19.4万元。
就业专项补助实行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发放等程序。发放的特点:一是不按人均下发,由各学院综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实际情况,以他们在求职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作为参考,合理确定受助学生的名单和补助金额,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二是覆盖面广,获得此次就业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人数为388人,占2016届毕业生(本科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总数的18.4%;三是发放时间长,分两个时间段集中发放,分别为4月中旬和6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