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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缓解就业过程中的经济困难,鼓励他们积极就业,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发放管理办法》(法大发〔2021〕91号),决定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就业专项补助。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22—2023学年度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本科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就业意愿并且有具体行动的毕业生;

   3.推免生、应征入伍学生除外;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补助金额

就业补助标准以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考试费等费用作为参考,不是实报实销。

本次就业补助不按人均下发,各学院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根据学生申报材料中体现的求职地点、实际花费等,按照200-1000元的补助标准酌情考虑。

三、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324-330日)

学生本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在“困难补助”版块,选择“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上传交通、住宿等相关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订单、准考证、录用通知等;

2.学院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补助金额(331-42日);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确定补助金额(43-44日);

4.公示3个工作日(46-410日);

5.发放就业补助(4旬)。

6月份还将进行第二批就业专项补助申报发放工作。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把关,综合考虑学生困难情况,合理确定受助学生人数和补助金额,切实把就业补助发放到需要的毕业生手中,为他们就业提供帮助。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8909711

办公地点:主楼110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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