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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2019年《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启动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3届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本科、研究生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材料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统一申请。所有申请材料均为电子版(照片均不得超过200K):

1.身份证原件正面清晰照片一张(电子版);

2.承诺书(附件1)的原件照片;

3.银行卡照片(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4.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低保家庭毕业生:必须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如低保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证件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上传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均可);低保证年审时间应在有效期内,即有领取毕业证当年的年审记录。
 2)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必须上传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照片;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证件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上传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均可);领取毕业证当年,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在有效期内。

 3)按照相关政策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中父母一方为残疾人(北京、上海、天津参照属地政策执行),应提供返贫监测系统打印材料或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说明、父母一方的残疾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4)残疾毕业生,必须上传本人残疾证原件照片;

 5)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仅需上传身份证、银行卡和承诺书照片,其他材料由学校提供;

 6)特困人员,必须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照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年审时间应在有效期内,即有领取毕业证当年的年审记录。

 7)其他: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交证件原件照片或无年审日期的,需出具证件发放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照片。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3月6日中午12:00前

2.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学生的申报材料汇总后发送至fadazz@163.com,文件命名为“***学院+求职创业补贴材料”。

3.每一名申请人都应独立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号+补贴类别”。

4.各学院应提交一份电子版《2023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五、其他要求

1.此次求职补贴与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的就业补助可以兼得。

2.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

3.已经审核过的材料,如需变更信息,必须重新上报所有材料。

4.所有照片大小不得超过200K。

 

人:王子嫣

联系电话:58909711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主楼1105

 

 

附件: 1.承诺书

     2.2023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