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将开展2020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各类奖助学金名称及评选条件、人数(见附件1)
三、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院评审
自通知之日起,学生本人按照相关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向学院提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88级校友助学金通过线下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其余奖助学金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申请。
各学院根据申请者情况和条件以及分配的名额,提出获得奖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
(二)材料报送时间
1.10月20日前,报送88级校友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及评审材料;
2.10月25日前,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
3.10月31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完成其他奖助学金的学院审核工作。
(三)学校审核
1.10月23日前完成88级校友助学金审定工作,确定获得者名单。
2.11月1日—11月1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并报学校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或捐赠人审定。
(四)公示
1.11月1日前,对88级校友助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公示;
2.11月11日—11月17日,对其他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选情况报送有关国家部门或资助人。
以上工作安排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适时进行调整。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需填写全部字段、88级校友助学金仅填写姓名、学号、家庭情况简述;其余奖助学金仅填写姓名、学号、银行卡号、开户行四个信息,电子版发送至fadazz@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5)
88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者需提交本人签字确承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表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应填写一份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2.国家助学金申请人无需填表,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确定。
(四)成绩单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纸质版成绩单;申请宪梓英才奖学金和黄乾亨奖学金的学生需将成绩单照片作为佐证材料上传至智慧学工系统;一年级本科生无需提供成绩单。
(五)感谢信
除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88级校友助学金外,其他各类助学金申请者在线申请时,需将感谢信作为佐证材料上传至智慧学工系统,内容要求如下:
1.字迹工整,不少于600字;
2.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的基本情况;
3.对本次获助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会让爱心继续传递,自愿参与公益活动及今后的规划等。
六、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宪梓英才奖学金、黄乾亨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之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为上一学年度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其中,一档国家助学金金额为4000元/人;二档国家助学金金额为3000元/人;三档国家助学金金额为1100元。
3.根据有关规定,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审查,严格按照相关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全面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受资助情况及参加勤工助学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真正做到应助尽助。
附件:1.2020年各类奖助学金名称及评选条件、人数
2.2020年奖助学金各学院名额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6.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7.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联系人:韦婷、郭宇嘉
办公地点:主楼1105
联系电话:58909139/58909711
邮箱:fadazz@163.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