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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7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校资助政策体系, 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并设立“彩虹助学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后的基本生活费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

为确保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新生,没有缴纳学费,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工作窗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签字备案后,学生可先办理其他入学手续。

此外,目前,国家大力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成功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是,此笔贷款等他们入学报到之后,需经学校进一步确认,贷款银行才把款项划拨到学校,故这部分学生还需要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个别学生既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自己缴纳了学费,这些学生无需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二、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

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务必将贷款回执于9月1日、9月2日报到时提交“绿色通道”窗口,或者9月7日之前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发放“彩虹助学金”

(一)发放对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8级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别困难学生的参考条件:

(1)烈士子女;

(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4)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家庭子女;

(5)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学生;

(7)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8)家庭遭受严重灾害;

(9)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二)发放标准及名额

每人1000元,全校总名额100人。

(三)认定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其他能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事实

(四)发放程序

1.学生报到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彩虹”助学金申请表》并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2.学院初审;

3.学生处审核;

4.发放“彩虹助学金”。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把“彩虹助学金”发给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于9月7日前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彩虹”助学金申请表》以保证“彩虹助学金”的及时发放。

联 系 人:韩萌萌

电 话:58909139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9A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彩虹”助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