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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解决就业过程中的经济困难,鼓励他们积极就业,学校决定为他们发放就业专项补助。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获得就业补助金额

各学院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不含推免生、国防生、应征入伍学生)的人数,按照人均500元的补助标准,初步确定申请学生获得就业补助的金额。

二、发放标准

就业补助标准以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作为参考。

本次就业补助不按人均下发,各学院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相关材料。

三、申请条件

1.2017—2018学年度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本科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就业愿望并且有具体行动的毕业生;

3.推免生、国防生、应征入伍学生除外;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四、发放程序

1.学生本人在智慧学工系统中申请,填写《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并提交火车票、住宿费发票等相关票据(时间自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

2.学院进行审查并提出补助金额建议;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确定补助金额;

4.发放就业补助。

本次就业补助分两个时间段集中发放,分别为5月上旬和6月上旬。请各院5月8日、6月5日前分别在智慧学工系统中上报学生材料。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把关,综合考虑学生困难情况,合理确定受助学生人数和补助金额,切实把就业补助发放到需要的毕业生手中,为他们就业提供帮助。

联系人:韩萌萌、梁晶晶;联系电话:58909139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学活109A

附件:      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困难补助学生端操作手册v1.ppt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