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并设立“彩虹助学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后的基本生活费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
为确保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新生,没有缴纳学费,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现场(喷水池前设总服务台)设立“绿色通道”工作窗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签字备案后,学生可先办理其他入学手续。
此外,目前,国家大力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成功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是,此笔贷款等他们入学报到之后,需经学校进一步确认,贷款银行才把款项划拨到学校,故这部分学生还需要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个别学生既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自己缴纳了学费,这些学生无需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二、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
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务必将贷款回执于9月6日、9月7日报到时提交“绿色通道”窗口,或者9月10日之前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彩虹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一)发放对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5级本科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家庭收入难以支付其入学后的基本生活费用,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孤、残、烈士子女或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遭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出现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经济来源显著减少并且生活困难的学生;
4.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发放标准及名额
每人1000元,全校总名额100人。
(三)认定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其他能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事实
(四)发放程序
1.学生报到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彩虹”助学金申请表》并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2.学院初审;
3.学生处审核;
4.发放“彩虹助学金”。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把“彩虹助学金”发给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
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彩虹”助学金申请表》以保证“彩虹助学金”的及时发放,为他们解燃眉之急。
四、备注
此通知电子版可在学生处网站上查询,《中国政法大学“彩虹”助学金申请表》可在学生处网站“常用下载”板块下载。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彩虹”助学金申请表
联 系 人:韩萌萌
电 话:58909139;15611980909
办公地点:学活109A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