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解和掌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决定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4、2015、2016级普通本科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016级)。
二、工作安排
(一)5月10日—5月16日:提出申请
在校本科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建档或撤销档案申请。新增加的学生需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5月17日—5月19日:年级(班级)评议
年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结合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评议小组填写推荐意见,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三)5月22日—5月24日 学院审核
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四)6月4日前 公示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五)6月9日前 认定并建档
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名单应为调整后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名单需加盖学院公章)、校园绿卡(新增加学生提交一寸照片)、《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增加学生)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增加学生)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学生一卡通消费情况、电话调研或个人访谈等情况,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并将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学院建立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六)6月12日—6月16日 审核、注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校园绿卡,并为新增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校园绿卡。
三、注意事项
1.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以年级(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包括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寝室长,一般不少于年级(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2.各学院调整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2014级、2015级、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见附件4)不得超过表中所规定的人数,其中特困生不得超过本院学生总数的5%。
3.上报电子版名单格式为EXCEL格式,字段名为“序号、姓名、性别、学号、学院、年级、是否特困生、联系方式、籍贯、备注(填写内容为是否为孤儿或单亲家庭)”。
4.2016—2017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留存在学院,无须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该通知及各附件可登陆校园网学生处网页查阅、下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关系到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实施,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联 系 人:迪达尔 卢文骄
联系电话:58909139
电子邮箱:fadazz@163.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4:各学院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doc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