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贫帮困、竞争上岗”的原则,现在2016级新生中推荐同学参加勤工助学,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吃苦耐劳,踏实细心,课余时间较多,学有余力;
2.思想品质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3.符合用人部门对于招聘人员的要求;
4.服从学校关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方式
由2016级辅导员通过推荐方式报名。因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各学院在推荐时,参考《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合理确定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名单。请各学院于9月30日17:00前将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信息(Excel格式,字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学院、联系方式、能值班的课余时间,课余时间具体至各个大节,周末除外)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四、各学院推荐人数
学院 |
推荐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人数 |
法学院 |
10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29 |
国际法学院 |
30 |
刑事司法学院 |
26 |
政管学院 |
12 |
商学院 |
18 |
人文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8 |
社会学院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
5 |
总计 |
150 |
联系人:安朔:58909139
蒋永:18800153652
信 箱:fadazz@163.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