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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贫帮困、竞争上岗”的原则,现在2016级新生中推荐同学参加勤工助学,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吃苦耐劳,踏实细心,课余时间较多,学有余力;

2.思想品质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3.符合用人部门对于招聘人员的要求;

4.服从学校关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方式

由2016级辅导员通过推荐方式报名。因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各学院在推荐时,参考《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合理确定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名单。请各学院于9月30日17:00前将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信息(Excel格式,字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学院、联系方式、能值班的课余时间,课余时间具体至各个大节,周末除外)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四、各学院推荐人数

学院

推荐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人数

法学院

10

民商经济法学院

29

国际法学院

30

刑事司法学院

26

政管学院

12

商学院

18

人文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8

社会学院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5

总计

150

 

联系人:安朔:58909139

        蒋永:18800153652

信  箱:fadazz@163.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