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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2    点击数: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实施方案

(2022年4月14日学校劳动教育工作小组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劳动育人功能,弘扬劳动精神,以劳动实践育人为基本途径,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劳动观和成才观,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助力“绿色校园”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实践课程,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巩固良好日常生活劳动习惯,自觉做好宿舍卫生保洁,独立处理个人生活事务,提高劳动自立自强能力;自觉参与教室、食堂、校园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管理服务等,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提高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创造有价值的物化劳动成果。

三、基本原则

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设置及认定坚持注重劳动教育的社会实践性、实践创新性、课程灵活性。

四、具体内容

(一)生活劳动提升实践

每年5月和11月为学校“劳动月”。各学院可举办形式多样的“宿舍文化节”,学院将文明宿舍创建等生活劳动作为劳动教育实践环节的有效载体,每学期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宿舍卫生评比;学校将“寓”见美丽法大主题活动作为劳动教育实践环节的有力宣传,对优秀宿舍进行宣传表彰,树立典型。

(二)生产劳动体验实践

学校和学院应积极推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育人功能,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劳动实践课程内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活动,打造法大品牌的劳动成果,提升广大学生生产劳动能力,强化社会责任意识。

 (三)校园先锋劳动实践

学校开辟劳动教育校内实践基地,通过在后勤、安保一线岗位等相关服务活动中,开放部分劳动岗位,鼓励学生参与校内各部门教育管理的劳动工作,发挥朋辈教育管理在学生成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学生劳动意识,强化奉献精神。

(四)“专业+劳动”主题实践

各学院可围绕劳动教育实践课程人才培养目标,推出“专业+劳动”特色育人活动,建设持续时间久、参与面广、影响力高的劳动教育特色品牌。

五、评价与认定

1.劳动教育2学分,为必修课程,共32学时,包括理论课程16学时,实践课程16学时。

2.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的评价与认定:60分钟认定1个学时,本科生在校期间修满16学时方可认定为及格,修满17-20学时认定为中等,21-24学时认定为良好,25学时(含)以上认定为优秀。其中,生活劳动提升实践(宿舍卫生评比)固定为12学时;其余劳动实践应不少于4学时。

3.生活劳动提升实践学时认定:在宿舍卫生评比中,每次评出的合格宿舍,学生可认定劳动实践1学时。

4.生产劳动体验实践及“专业+劳动”主题实践学时认定:每次可根据实际劳动时长认定对应时长的劳动实践。

5.校园先锋劳动实践学时认定:每次可根据实际劳动时长认定对应时长的劳动实践,由学生处发布招募通知并出具相关时长证明,或由学院直接认定。

6.劳动教育实践学时和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学时及第二课堂学时等不可重复认定。

7.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学时均由学院进行认定。学院统一填写《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认定名单》,并导入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系统进行记录。

 8.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实践的考核成绩应在学生毕业前由学院录入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