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我校今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校期间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需在中国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即申请学生持个人身份证至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I类账户;已持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I类账户的借款学生,可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在线开立II类账户。未满16周岁的借款学生不能线上开立个人账户,需家长陪同到网点线下开通手机银行。)
7.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通过其他资助途径已经解决本学年学费住宿费的在校生,不能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全日制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根据“一次授信、一次放款”新政策,学生只能申请本学年的校园地助学贷款。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今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全部采用线上方式,具体如下:
1. 9月13日—9月15日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学生在校申请助学贷款的信息通知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家长不同意申请贷款的,不得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学院填写《2022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学院统计表》(简称“统计表”)并将加盖学院公章。
2. 9月16日
(1)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统计表》纸质版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zzcupl@163.com。
3. 9月19日——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各学院报送的《统计表》组建“2022校园地贷款办理”微信群,并组织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学生入群。
(2)经办银行工作人员线上指导申请学生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发起贷款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经办银行线上审核。
4.通过银行审核的借款学生,本学年的学费住宿费贷款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学校财务账户,生活费贷款打到学生个人中行卡。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58909121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110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