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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百花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 《逻辑英文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协议书》及《中国政法大学“百花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我校将开展“百花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

1.参评对象为正式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参评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优先参评:

1)积极参加学院、社团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助学金

1.参评对象为正式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参评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应为中国政法大学在册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态度端正、努力进取、成绩优良,在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优先参评:

1)积极参加学院、社团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资助金额及人数

每年共资助 25名学生(外国语学院10名,商学院10名,社会学院5名)

其中:

1.外国语学院奖学金名额为5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助学金名额为 5 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

2.商学院:奖学金名额为5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助学金名额为 5 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

3.社会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名额自行安排,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

  三、评选程序

1.申请3月19-3月2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百花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准备纸质版个人相关材料(个人情况介绍、成绩单、曾获荣誉证明等);

2.初审3月24日-3月29日,各学院应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学院的分配名额确定初步获奖学生名单,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复审 3月30日-4月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报资助方备案;

4.公示4月6日-4月8日,获得奖助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

5.奖助学金将于4月中下旬发放。

以上评选程序有可能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

 四、提交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百花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上学年成绩单及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

   3.个人简历;

   4.所获荣誉证明及参加公益活动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百花奖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fadazz@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主楼1105。

  五、获奖学生的责任与义务

1.获奖学生应将获奖之后的学年期间的学习、生活及各方面表现向学院作书面汇报,并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向资助方反馈。

2.奖助学金仅用于与学业有关的开支及必要的生活费用。

3.获奖学生应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百花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百花奖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58909711

   办公地点:主楼110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9